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定期召開相關會議,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標註「家庭教育」。(5)
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參加「家庭教育」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
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並返校推廣宣導(10)
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5)
檢視正式課程外,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10)
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10)
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親師座談(12)
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如運用通訊軟體、社群平台…等)。(4)
落實家庭訪視功能(4)
結合社區資源,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共同推展教育活動。(10)
依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10)
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如:podcast、FB)(3)
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如:podcast、F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