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 3-1
子標準 3-2
校園環境交通安全規劃與上、放學交通安全維護具體措施。
子標準 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子標準 3-4
針對學生違規、交通事故作統計,並實施輔導行為。
子標準 3-5
規劃家長接送區與愛心服務站,且鼓勵學生步行通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