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課程與評量措施
(一)擬定與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1.依規定召開IEP會議,針對個別需求擬定相關服務與教學,並於期末檢討改善。
2.針對每位特教學生,安排個管老師,專責該學生之學習與行為輔導,並充分與導師、任課老師與家長溝通,協調該生之相關學業與人際行為等狀況。
3.於每學期初召開親師座談會,協助家長與導師、個管老師充分交流對話,增加對個案熟悉度,做到預防與輔導措施。
4.結合臺北市教育局視障、聽障、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輔導團隊之巡迴輔導與專業諮詢,提供學生完整的學校適應輔導。
5.依個別需求,開設社交技巧訓練、時間管理等課程,以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生活。
(二)發展課程設計與教材編製
1.評估學生的優劣勢能力及課程需求,編制適性的學習單與活動設計。
2.隨時觀察學生的學習情況,必要時由導師和任課老師進行課後補救教學。
3.善用多媒體融入課程等方式進行教學,提升學生學 習成效。
(三)運用適切的教學輔導策略
1.依據期初擬定之IEP教學,期中適時修正評量方式 及教學內容。
2.每學年安排1-2次校外教學,協助特教學生參與活動,增進與班上同學互動交流,減少因不了解產生的隔閡。
3.七年級新生入班進行特教宣導,提升學生相關知能,且能尊重個別差異,包容身邊的人。
4.視需要入班宣導,與召開個案會議,向全校行政人員、導師及各任課老師說明特教學生的特質,以及和特教學生相處的態度與方式。
5.學生跨階段轉銜時,積極協助其重大升學考試、特殊升學管道及各項特殊考場需求之申請。
(四)實施多元化與彈性評量
1.視學生能力給予檔案評量、實作、觀察評量、免修、替代性評量等。
2.透過個案會議的討論,讓學生的課程、出缺席及成績評量更具彈性。
3.配合學生鑑定結果及IEP會議中討論之學生需求,於定期評量或複習考時提供特殊考場服務,如獨立考場、延長作答時間、語音報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