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須家長本人親至學校填單、領取借用,相關事宜,可電洽教務處3718964轉20、27 、28 洽詢教務處輪值夥伴。
如非弱勢身分學生,各大電信公司亦提供停課學生居家線上學習申請使用,優惠方案內容詳情可至教育部網站查詢:
https://learning.nchu.cloud.edu.tw/onlinelearning/#favorable
借用設備細項點收
□平板電腦(Surface Go)
□平板電腦充電器
□藍芽鍵盤(保護套)
□藍芽鍵盤充電線
設定說明書一張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如班級採線上教學且學生家中無相關資訊設備時,提供相關資訊設備借用。
借用期間以14天為原則,得視疫情狀況彈性調整借用日期。
借用期間勿自行拆裝任何硬體、周邊設備或更換原已安裝預設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
應自行備份相關資料檔案;使用完畢後,應自行刪除個人檔案或資料,借出單位不負保存檔案之責任,並得逕行還原為設備借出時的系統初始狀態。
借用期間應善盡設備保管責任,避免受到污損(例如受食物或飲料沾污),遠離高溫或潮溼之環境,以保護設備可正常運作,並禁止轉借他人使用。
若發生損壞、汙毀、遺失、拆卸設備機體(含配件)、或變更系統原始設定致無法正常運作等情形,應主動通知本校,不得自行送修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如有因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損壞或無法正常運作等情形,家長應負賠償責任(以賠償原設備為原則;如賠償原設備有困難者,得以新款設備取代或賠償原設備之價款)。
借用期間,平板電腦應用於學生在家學習用途,勿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並請家長監督學生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如違反相關注意事項,本校保有隨時中斷其使用之權利,並將設備收回。
停課不停學 高市府送200台平板到偏鄉 - 地方新聞 -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