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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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趙冠豪傳道                                                   日期:3/31/2024

主題:榮耀的人子、復活和生命.你信這話嗎?

經文:約翰福音11:1-27

 

引言:

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三十三年之中行了數不盡的神蹟奇事,但在聖靈的感動之下,門徒約翰在他所寫的福音書只記述了當中的七個神蹟(不計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說明門徒約翰在選取要將何神蹟放在他的福音書中,是嚴謹和有目的性的。在他的福音書當中,最後的一個神蹟就是「叫拉撒路復活」,我們可以從這神蹟的鉅細記敘中看出它的重要性;這神蹟不僅記錄了耶穌基督行了一件非凡的事,它更揭示了我們信仰中最核心、最不能撼動的真理——1)誰是耶穌、2)我們最終的盼望!

從耶穌基督在這段記述中的話所引申出的問題:

 

1.    「這病不至於死,而是為了神的榮耀,使神的兒子因此得到榮耀。」(11:4)

·   神的兒子……得到榮耀?

 

2.    「拉撒路死了。我為你們歡喜,因為我不在那裡,是要使你們相信。現在我們到他那裡去吧。」

(11:14-15)

·   耶穌基督因拉撒路的死而「歡喜」?

 

3.    「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11:25-26)

·   復活和生命:那麼什麼是死?是活?還是不死?我們可以如何理解這段經文?我們又可以如何相信?

 

總結:終極的應許

「我不是對你說過『如果你信,就必定看見 神的榮耀』嗎?」(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