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大綱
講員: 陳德修牧師 日期:1/8/2023
講題: 律法的功用
經文: 加拉太書 3:19-29
引言:
如果錯誤地使用工具,往往會引起尷尬和笑話。新約時代的猶太人,也有這樣的經歷,因為他們不明白律法規條的真正功用,所以誤用了律法。他們看律法規條的地位好像和神一樣高,但在加拉太書,保羅竟然對他們說,信心比律法更重要,難怪他們很難接受,所以在今日經文第19節開始的時候,他們提出一個問題,「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保羅就在跟著的經文解答他們這個問題。
經文教訓:
1. 律法的功用在於顯出過犯,使人知罪。但可惜保羅時代的猶太人不明白律法在這方面的功能,反過來要把它成為登上天堂的階梯,獲得救恩的工具,結果是誤入歧途。(3:19)
2. 律法的第二個功用,是和應許配合,帶給人生命。(3:21-22)
3. 律法的第三個功用,是作為一個監護人,管理我們,直至神的恩典來到。(3:23-25)
4. 經文 26-29節,為我們形容律法被救恩成就之後帶來的四個結果。
結論:
作為一個屬靈的群體,今日的教會也有一些守則或者規矩,其中有些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很快便被放棄淘汰;有些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對教會的秩序和紀律有積極的貢獻。但無論如何,從今天我們看到加拉太書的信息,所有這些規則,都應該以引發信心為目標,否則便很容易犯上昔日猶太教的毛病。另一方面,有些人以為基督教是一套一套的規矩,所以不敢信主,卻不知道律法不是福音信仰的核心。它的功用,只不過是要引領我們依靠神的恩典和應許,在這方面,我們基督徒也需要小心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