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三多國中專科教室及準備室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細則(修正案)
經111.03.21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 111.12.05 行政會報提案通過
一、緣起:
因本校新建校舍二期工程已於竣工,部分專科教室可回歸各領域教學使用,為使專科教室能有效提高使用效率並減少衝突,故訂定 本分級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原則:
(一)制定優先順序:遇有教室使用衝突時,以下述之優先順序為原則
1、學校重大活動
2、年級性課程活動
3、特定領域課程活動
4、一般性班級課程活動
5、校隊或特殊性社團練習使用
(二)專人管理:
請優先使用之領域或行政處室,推派專職管理人,落實使用與保管合一之概念。
(三)協商登記管理:
請優先使用之領域,協商討論專科教室之使用,並採 線上 與 紙本 並行方式登記管控,提高使用效率並減少衝突。
三、注意事項:
(一) 為珍惜專科教室資源,如未登記即使用,或預約無實際使用,暫停借 用一週之權利。
(二) 請所有使用之教師,確實叮嚀學生填寫專科教室使用登記簿並請教師簽章、提醒各項注意事項。
(三) 進入教室時,應先檢查設備,若發現損壞或故障,應立即通知管理單位,以明責任。
(四) 如因借用人使用不當,應負場地毀損之責。
四、準備室使用規範:
(一)以該教室之主要授課領域為優先使用對象為原則,倘若有餘裕空間,可供其他領域申請:欲申請之領域或社群,於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推派專職管理人,並填妥準備室借用申請單(附件一),登記申請使用。
(二)所餘空間如超過二個領域以上提出申請,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以示公允。
(三)申請時間於下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提出,年限以一學年為限,申請範圍以半間準備室為單位(可申請整間)。(註:除4F數位學習準備室為資訊設備組設備室外,皆可申請)
(四)申請通過後,填表人為專職管理人員,空間內不可私自上鎖,負責該區域之環境整潔,若經查環境髒亂、物品隨意堆棄占用其他領域之空間等情事,將開立勸導單,需於一個月內改善,否則收回使用權,並列入下學期申請觀察名單。
(五)若不續申請,需於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將空間清空整理,並打掃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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