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發界外球
發球應站在裁判指定正確位置上發界外球,並由裁判遞交球給發球員。
發球員發界外球時,不得:
超過5秒球才離手。
當發球的同時,踏進場內。
發球離手後,不得使球觸及界外,或停擱在籃圈支架上,或在未觸及場內球員之前中籃。
不得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再度觸球。
不得發球越過籃板,傳給場內球員。
發界外球球員,可在發球地點橫向移動,在球傳出之前,不得超越裁判所指定的一個方向太多。
其他球員,不得:
在球體未越過界線前,身體任何部分不得越過界線。
場外障礙物離界線不滿2公分時,與發球員至少要有1公尺的距離。
比賽時間
為四節(不過也有比賽為兩節,例如NBA新秀挑戰賽。但2019年的NBA新秀挑戰賽中比賽時間改成四節)。
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延長賽之前,其休息時間為兩分鐘。
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五分鐘。
比賽表訂開始時間前,應有二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第四節時間結束得分相同時,應進行每次五分鐘的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