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說明
失物招領說明
遺失物招領自拾獲當日起公告六個月內,可於週一~週五8:00-16:00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公告逾期未認領之遺失物,依「思賢國小遺失金、物品處理要點」處置。
貴重遺失物請提出有效證明領取,如有冒領情形,請自負法律責任。
文具區
日期:2024.03.20
物品:桃紅白色自動鉛筆
特徵:桃紅色、白色、自動鉛筆
若本週撿到或認領遺失物,請找總導護老師提交或認領。若為上週前遺失物品,請先搜尋本專區頁面確認後再到學務處認領。
遺失物招領自拾獲當日起公告六個月內,可於週一~週五8:00-16:00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公告逾期未認領之遺失物,依「思賢國小遺失金、物品處理要點」處置。
貴重遺失物請提出有效證明領取,如有冒領情形,請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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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20
物品:桃紅白色自動鉛筆
特徵:桃紅色、白色、自動鉛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