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北高工
110學年度高一學生校歌暨英文歌曲比賽要點 (報名表下載;校歌MP3下載)
ㄧ、活動宗旨:
(一)增進學生音樂表演能力與鑑賞能力,將美感融入生活中。
(二)藉由合唱演出凝聚班級向心力,培養同儕默契與合作精神。
(三)透過校歌演唱,讓學生理解學校辦學精神,並增進對學校的認同。
(四)透過英文歌曲演唱,落實學生學習成效並引發學生 學習英語動機。
(五)透過觀摩與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分享與學習機會,並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學務處
(二)承辦單位:第10屆新海班聯會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總務處、英文科教學研究會、員生消費合作社、音樂教師
三、比賽日期地點:
(一)110年10月29日(五)13:10-16:10。
(二)地點:志清堂
(三)賽程將另行公告。
四、對象:高一全體學生(不可缺席),綜合科、體育班自由參加。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04日(一)放學前將報名表送交班聯會。
六、比賽項目:
(一)指定曲:本校校歌。比賽時可以清唱參賽或由同學以樂器(吉他等)伴奏,但不得拿稿看歌詞,違者扣分。
(二)自選曲:可展現班級特色之英文曲目一首。
七、評審辦法:
(一)由學務處聘請專長人員擔任評審。
(二)成績經評定後不得異議。
(三)評審結果於當日宣佈勝選成績並進行頒獎。
八、評審標準:
(一)依各項評分加總後排序。
(二)評分標準:75%(音準 25%、音色 25%、詮釋 25%)、台風及團隊默契(25%)
十、演出時間:
(一)表演時間限4分30秒至5分30秒,以開始發音(含試音、調音及演出)為計時起點。每超過或不足20秒扣總分1分,採累進計算(40秒扣2分,60秒扣3分)。
(二)歌曲須去人聲 mp3 檔歌曲。未消音者扣總分5分
(三)表演順序為「校 歌」→「英文自選曲」。
(四)演唱以班級全體為主,可自行設計以齊唱、輪唱、重唱或合唱等方式呈現,並依班級成員屬性選擇同聲或混聲版本。
(五)伴奏以各種樂器輔助,但以本班同學為限;若無現場伴奏,可用預錄之伴唱帶進行伴奏,但伴奏音樂中不可有人聲。音樂檔案請於 10月15日(五)中午 12:30 前以隨身碟的方式繳交至學務處班聯會,並於下課時間親自至學務處班聯會,當場播放以檢測該檔案音樂品質直至完畢,並確認該檔案無誤後始完成繳交,注意自己班上須留存一份,比 賽當日攜帶至會場以供備用。
(六)若使用預錄音樂,需安排一位音控人員,於表演當天進行音控。
(七)可配合演唱內容作簡單走位與動作安排。
(八)各班服裝統一,不得穿著便服,一律由制服、班服或運動服做造型發揮(不得租借衣服),以整齊清潔簡單樸素為原則。
(九)比賽時會有升降幕,並有合唱台階可供使用。
(十)為求公平起見及不影響志清堂體育課進行,各班若需借用志清堂舞台練習,請至班聯會填申請單,經體育組同意,至多以1次為限。
十一、賽前會議、出場序抽籤會議日期及地點:
(一)請各班班長務必出席賽前說明會,會中將依順序抽籤並說明比賽規定及活動注意事項。
(二)會議日期: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 PM12:30
十二、比賽獎勵:(敘獎的部分由導師依學生努力程度刪減)
(一)冠軍:禮券2000元,獎狀乙幀。參賽者小功乙次。
(二)亞軍:禮券1500元,獎狀乙幀。參賽者嘉獎兩次。
(三)季軍:禮券1000元,獎狀乙幀。 參賽者嘉獎乙次。
(四)優等:禮券500元,獎狀乙幀。
(五)最佳團隊默契獎:獎狀乙幀。
(六)最佳創意展現獎:獎狀乙幀。
十三、經費支出:
(一)評審協調會議,評審老師及相關工作人員誤餐費由高一新生成長營經費支出。
(二)班級優勝禮券由班聯會費支應,禮券請總務處代為採購。
(三)評審老師的費用由學務處經費支出
十四、賽前練習:於音樂課,請音樂老師協助練唱歌曲、指揮同學,並教導指揮、歌唱
十五、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