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學習學校發展計畫

  • 新北市 107-108 行動學習學校

專案規劃執行

一、 校內實施資訊融入教學情形等背景說明

北大國小於105學年度正式開始招生,一開始校內資訊設備雖缺東少西的,但校內成員仍努力尋找可以參與行動學習的機會。

107學年度開始參與新北市行動學習學校團隊,憑藉校內團隊成員的努力,從一開始的自然科老師:陳民峰和資訊組等行政人員開始推廣使用,歷經兩年,目前全校老師皆可隨時到教務處借用於課堂學習有需要使用到的平板等資訊設備。

硬體設施:

※電腦共用機房1間(內設1部伺服器;兩部NAS及電信相關設備)、電腦儲藏維修室1間

※電腦教室2間(內設伺服器1部、教師機1部、學生機34部、超短焦單槍1台)

※班班有雙電腦、雙網點、超短焦單槍(含專科教室) 達100%

※班班有擴音設備(含專科教室) 達100%

※前瞻計畫建置:無線AP 33 班,影音智慧盒 29 班。

※購置學生用iPad 平板電腦20台、教師用2台,Acer Tab 10 A3-A40 平板電腦46台

※購置Flux Beamo 桌上雷射雕刻機 兩台,其中一台專門供藝文老師使用。

※購置凱比AI 機器人乙台、空拍無人機、麥昆小車、3D列印機等設備,作為資訊教育推廣

軟體設施:

※推廣新北市親師生平台、PaGamo 平台、均一教育平台,及分享教學應用App

※校內教師上課融入 PaGamo 平台,老師發佈任務,讓學生學習解題

※補救教學使用因材網、均一教育平台,提供學生自學努力的管道

設備資源使用管理

(專案班級)

五年級:配發1台教師用平板、優先借用學生用平板、平板投影至單槍設備、平板充電車。

一、教師與學生配合事項

參加本校平板電腦實驗計畫的老師每人負責妥善保管領用的平板電腦與所有配件(以下簡稱平板電腦),計畫結束或離職時需將領用的平板電腦與所有配件繳回。若遺失或不當使用損壞損失,借用人需負賠償責任。

平板電腦不可浸水、摔落、敲打、加熱、自行拆裝或個人情緒因素導致之損壞,經檢舉或指證以上蓄意破壞平板電腦行為,查證屬實,損壞者需賠償平板電腦全部損失,校方可依照本辦法取消與禁止該生使用平板電腦資格。

平板電腦於發給前,已完成基礎軟體與「數位教育平台」(為封閉式之平台)的安裝,學生依平台規定方式使用此平台,不得自行破解與自行更改設定,若造成平板電腦故障,除維修順位將列為最後處理外,亦須自行負擔送修費用,並由校方依本管理辦法處罰。

本案平板電腦機器應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自主學習之用途,嚴禁學生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若使用非以上兩種用途而造成設備故障、遺失或損失,則需負賠償責任。

二、學生注意事項

(一) 隱私權保護:

由於「數位教育平台」的目的是教育資源共享,當使用平台時,即視為同意授權平台存取學生在平台留言或上傳的內容與資訊,以及其他人與你分享的內容與資訊。除基於管理平台之目的,平台管理者不會審閱或使用所存取的內容與資訊。

當學生於平台上留言或上傳任何內容或資訊,代表允許其他平台使用者在教育學習目的的條件下進行存取或使用該資訊。因此,請留意不要在平台上留言或上傳任何有關於自己隱私的內容或資訊。

(二) 學生瀏覽網路時應尊重智慧財產權,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如果學生所張貼的任何內容或資訊違反本條款,平台管理者有權隱藏或移除學生的留言或或上傳的資訊:

須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並不得從事不當行為。例如:下載非法軟體等…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或軟體;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不裝設沒有版權之商業軟體或網路遊戲。

不任意進行逆向解碼(decompile)、破解(decipher)或拆解(disassemble)編碼、或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或企圖取得「數位教育平台」上任何軟體目的碼之原始碼。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三) 使用平板電腦應遵守下列管理原則:

平板電腦是輔助學習載具之一,於課堂中未得到授課教師之允許,學生不得私自將平板電腦於上課期間拿出來使用。

課堂中使用該設備時,僅限於該堂課有關之學習活動,不得從事該堂課程外之學習。

使用有聲教材時,盡可能使用單耳式耳機。如未能使用耳機做學習時,以不影響、不干擾到他人之學習為原則。

在使用「數位教育平台」時,可能會連結到其他網站或利用第三人的網路資源,除原來已安裝在平台上的軟體或資源外,平台管理者不該就其他網站或第三人的網路資源負責。

(四) 平板電腦系統不斷地推陳出新,請勿自行更新軟(韌)體或破解,以免造成損毀。

(五) 禁止濫用「數位教育平台」或網路系統,學生不得為下列行為:

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恐嚇、威脅、誹謗或騷擾其他使用者。

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以及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讓別人使用其帳號或進行任何可能危及帳號安全的事情。。

隱藏帳號、使用虛假帳號或提供任何虛假個人資訊。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

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掠奪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

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色情、暴力傾向、歧視他人、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六) 平板電腦屬於學校財產,學生將其個人所有資料放置於本校資訊設備上,須自行備份。如因意外導致資料毀損或遺失,學校不負相關責任,不得請求修復及賠償。

(七) 設備無法運作時,經由校方資訊專業人員檢視後,判定非個人因素導致系統無法運作時,由校方向原廠商申請維護及系統軟體之重新安裝。

(八) 使用者違反本辦法之條文者,本校保有隨時中斷其使用之權力,並將設備收回。

預期效益

建置校園植物地景,並繪製成電子地圖、建置特色網站,進一步建立學校生態VR地圖,未來可擴展到學校周遭的範圍。

提昇學生Google核心能力,深化行動學習的運用。

建置校園植物地圖網站、錄製教學影片及運用雲端教室的平台,讓學生更能瞭解校園、瞭解生態、自主學習。

辦理教學工作坊,及分享會,鼓勵教師多去觀摩其他學校的優點。

晨會時介紹教育雲好用APP應用介紹,吸引教師運用APP教學。

培養師生利用資訊技能,分析解決問題及建立互動合作學習的模式。

能利用資訊科技工具輔助教學,增進教學效益.真正落實學生快樂與多元學習。

能培育師生創造思考,解決問題,溝通合作與終身學習。

推廣程式教育,學習運用平板撰寫程式控制機器人,學習各種感測器的生活體驗。

學生運用科技提昇的數學能力,增強資訊技術之應用,養成學生獨立自主、快樂學習的風氣,與提昇解決問題之能力,使得學生的學習變得更有效率。

課程規畫具有年級與學期的連貫性,能夠配合正式課程,延伸課本所學。且配合學校「領導力教育」讓學生自主做科學紀錄,成為「小小公民科學家」。根據48屆全國國小科展的研究,可預期學生能夠認識更多校園植物。若搭配行動載具,還能動態記錄生長狀況,是過去校園探索植物所沒有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