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劃,定期召開相關會議,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標註「家庭教育」
1-1-1 111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強化親師生之家庭經營與管理、家人溝通、親子互動之知能。
二、增進家長教養子女之正確觀念,以協助子女之學習及成長。
三、教育學生為人子女應有權利及義務,促進家庭關係和諧及提升孩子自我保護能力。
叁、實施對象:以本校之教職員、學生及家長為主要之活動對象。
肆、實施原則
(一)自主原則
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得融入相關領域,由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施行之課程主題及進行方式,依地域、
學生背景及文化的需求,以學生經驗為出發點,因應學生身心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之不同
而規劃不同主題,設計適宜的教材。
(二)循序漸進
課程及活動短期目標在增強學生對家庭教育的認識,長期目標在培養學生對家人的關心、了解及溝通互動
的能力,亦即具備建立健康家庭的能力。
(三)善用資源
善用學生家長委員會、家長志工團、駐校社工師、青少年輔導團或社會教育機構等 社會資源,有效推展
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四)親師合作
學校應會同家長會推展親職教育,並利用如家長日等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以同步推展家庭終身
學習的概念,確實提昇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成效。
伍、辦理方式
學校推展四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以融入課程教學為主、辦理相關活動為輔,採多元、彈性、
符合終身學習之方式,依其對象及實際需要辦理,原則上可規劃為二小時課程、二小時活動。
(一)融入各領域教學
1.低年級融入生活課程、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語文等學習領域。
2.中高年級可融入社會、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語文、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
3.實施方式可採融入教學、資訊教學、遠距教學、辯論、影片欣賞、角色扮演、校外參觀活動、讀書會、
成長團體及其他方式為之。
(二)辦理多元化活動
1.溫馨愛蘭日:辦理專題講座、各班親師懇談、教學及社團成果展、分送親職教育相關宣傳資料。
2.專題講座:邀請家庭教育領域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專長教師擔任。
3.座 談:探討有關家庭教育相關議題、深度對話及經驗分享等。
4.父母成長團體:辦理父母增能講座,以廣角多元化的思維面對孩子的教養問題。
5.親子活動:親子教育講座、趣味競賽、親子溫馨時間、親子營、親子共學時間或配合親子節慶舉辦聯
誼或趣味活動,並邀請家長參加。
6.學藝活動:配合節慶(如母親節、教師節等活動)或校刊出版,舉辦畫圖比賽、作文比賽、卡片製作等
學藝競賽活動,並邀請家長共襄勝舉。
陸、實施時間
(一)有關課程方面:融入各學習領域時間、彈性課程、空白課程、定期評量的下午。
(二)有關活動方面:晨間時間、導師時間、朝會、班會、週會、家長日、校慶(運動會)、社團活動、寒暑假、例假日及其他時間。
定期召開相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