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輔導教師:陳慧玲
聯絡電話:6521046轉285
電子郵件:lilycola@yses.tn.edu.tw
業務內容:
1.個案輔導:每週晤談 6 節課以上,每學期 120 人次以上為 原則。
2.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小團體輔導 1-2 團,每團 8- 12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 作事項。
3.班級輔導:每學年每班至少實施 1 節為原則,評估學生或 班級需求,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4.提供輔導之個案、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 服務。
5.提供學生生涯諮詢、生涯諮商與輔導之服務。
6.確實規劃建置個案輔導檔案,以一個案一檔案為原則,將 個案之相關輔導服務資料集中保管,並注意個人資料保密之相關規定。
7.參加專業知能研習及分區督導會報,每學年參加輔導專業 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 18 小時。
8.高關懷族群之辨識與篩檢、協助轉介特殊個案服務、追蹤 輔導並記錄。
9.學校輔導信箱回覆與整理。
10. 每月填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輔 導諮商服務 E 化系統之個案資料填寫。
11. 諮商室設備購買及維護。
12. 校外專業人力(社工或心理師)到校晤談,學生之安排、 聯絡與記錄。
13. 支援重大事件或校園危機事件發生後之心理復健與團體 輔導或全校宣導事宜。
14. 協助中輟學生之輔導。
15. 輔導室相關之教案徵選或比賽,需配合參加。
16. 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17. 學校得依權責實際情況調整專任輔導教師服務量。
18. 寒暑假期間,因應輔導工作需求,有到校服務之義務。
1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