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新生主修教師志願調查表
※填寫前請務必閱讀下列注意事項 (建議使用電腦介面,因手機版的介面不盡相同)
一、本「志願調查表」僅提供參考,不做為排課絕對依據,最後排課以音樂班8月上旬以電子郵件聯絡為準(請務必將電話及電子信箱填寫清楚),請新生務必遵守音樂班辦公室排課原則。
二、主修科目之指導老師至多可填寫6個志願,請於「志願選填」的空格中填上1~6的數字;若該樂器指導老師不足6位,請依該樂器老師總數填滿,音樂班辦公室會以術科考試主修成績及外聘講座授課意願為排課原則。若擬由辦公室安排師資,也可將「委由音樂班辦公室安排」此選項填入志願序中;副修師資則由音樂班辦公室統一安排。
三、請勿填寫非本校任教之指導講座,否則以棄權論。
四、於民國101年1月份起,臺北市立高中音樂班外聘教師鐘點費依「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高級中學兼任教師鐘點費每節420元標準支給,超過部分由學生自行負擔。下表所列金額,為113年度之外聘講座鐘點費參考金額,若有更動,則以114年度之外聘講座鐘點費為準。【每學期主副修上課次數預計各為16~18次】。
※請以A4紙列印此下列表格填寫,確認資料無誤並簽名後,連同上方的【音樂班版新生基本資料表】共2式表單,於7/28(一)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112046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中正高中音樂班辦公室收,請註明:新生資料」。逾時由辦公室安排。敬請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