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集乳室使用規定
一、 為便利校內同仁暨洽公婦女產後持續餵哺母乳,並配合行政院母乳哺育政策,及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 ,特設置哺 (集) 乳室(以下簡稱本室) 。
二、 服務對象:哺餵母乳之本校內同仁暨到校洽公婦女。
三、 如需使用本室,請洽本校健康中心,拿取鑰匙,並填寫使用者登記表,使用完畢後請關閉冷氣及電燈,鎖好門並將鑰匙歸還健康中心。
四、 本室設有沙發座椅、冰箱、紫外線消毒鍋及冷熱開飲機等均為公物,敬請愛惜使用,且不可攜出、不得擅自移動或調整,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其他裝備如擠奶器、奶瓶、冰桶、嬰兒用品等,則由使用者自備。
五、 母乳可於本室內擠出收集,存放在冰箱中,請標明所有人姓名及日期,並於開放時間結束前攜回,請勿隔夜存放。
六、 本室冰箱只限存放母乳、吸奶裝置及待用之空瓶,並請標明所有人姓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發現有非母乳及非指定用品,管理單位有權逕行處理,原放置人不得異議。
七、 欲使用者請先敲門,使用者進入後可上鎖並於門把掛上「使用中」,使用後離開時請記得將個人物品攜離並維護清潔,以利他人繼續使用。
八、 非哺乳人員及男性不得進入哺乳室。
九、 每次使用後請關閉電燈、冷氣,門窗,並請歸還鑰匙。
十、 敬請使用者共同愛護此環境,每次用畢物歸原處,保持清潔。
十一、 此場所為無償使用。
十二、 使用本室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者 , 請洽本校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