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溪南國民中學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
訂定日期:104年8月31日 修訂日期:106年8月01日
壹、依據:
一、 依據95年7月4日(95)臺中縣府教社字第0950182758號函「臺中縣各高中及國民中小學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依本校學生事務處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標:
推動本校全民國防教育,增進學生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確保國家安全。
參、組織:
一、 成立「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於每學年開學前訂定全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
實施計畫,並應落實執行。
二、 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或社區代表等,每學年初末召開
乙次會議,編組如附件一。
肆、課程實施:
一、 課程內容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國防相關事務等,課程教材採用教育部編訂
之補充教材,並採議題融入式教學納入於綜合活動領域之童軍活動課程實施。
二、 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如專題講座、研習參訪……),呈現多元教學風貌,
並於全民防衛動員演習時應配合實施全民國防教育。
伍、評鑑:
本校就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內容,評鑑實施成效,研訂具體改進措施,並接
受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訪視或評鑑。
陸、預期效益
一、 推動施行準備作業,奠定全民國防基礎。
二、 建立教育內涵共識,深化民眾國防知能。
三、 協調分工作業機制,廣收教育推廣成效。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定之。
臺中市立溪南國民中學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組織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