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15, 2016 8:47:11 AM
【分享】違反著作權法~罪很大
現在法律保障創作人的智慧財產權備受重視,保智大隊在網路上不定時搜尋有關違反著作權相關字眼以及行為,例如在拍賣網頁、討論區、BBS...等地方,有時我們如果貪得一時的方便或檢便宜,將會成為逮捕的目標,拍賣網頁上的資訊,或是您所談論的字句,將會成為警方舉發您的證據。
以下是我的例子,請大家再深思:
我在拍賣上搜尋到【國小命題光碟】,所以買來讓小學的孩子練習,後來發現有很多人在賣,而且內容也很不錯,所以也學上網拍賣光碟,試試看能不能賺一些錢貼補家用,沒想到,不到一星期,就收到保智大隊去高雄楠梓作筆錄的通知,我在台北縣,從路程來看,不僅舟車勞頓,車資更是一筆沈重的負擔,真是得不償失。
接著更是惡夢的開始,一再的收到傳票,到目前為止,去了法院五次,不僅花時間,花車資,精神更是擔心害怕至極,每次收到傳票,心情都是膽戰心驚,從3月到現在11月了,一個重重的石頭壓著,讓我喘不過氣來,四處求神拜佛,終究是要面對書商的賠償問題。為了賠這些錢,四處向朋友借,心想如果賠錢可以換得人身自由,在有人願意幫助下也要賠,不然小孩要怎麼辦?
我天真的以為賠完書商錢就沒事了,殊不知販賣光碟是公訴罪,還有刑責,再次收到傳票那時,差點昏厥,再次去了偵查庭,心跳加快,直到檢察官說我是初犯又有悔意,判我緩刑一年,非常感謝檢察官給了我自新的機會,不然我的家庭會因為我為了求生活賣光碟而毀了。
奉勸各位朋友,千萬不要再次翻拷光碟,不管是送人或是販賣都是違法的,可判刑6個月以上的刑期,還有鉅額的賠償,要重視別人的著作權,也要為了自己和家人著想,千千萬萬不可一步錯,造成步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