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規劃與管理

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完善

3-3-1 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 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

-- 結合本校自治市選舉,遴選適合的學生擔任警察局幹部,協助校園及通學安全維護事宜。

-- 針對新進自治市幹部進行教育訓練,使學生勝任各項協助事務。

-- 訂定自治市幹部服務輪值工作及守則並落實執行。

3-3-2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

-- 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內容完善,實施方式明確可行。

-- 落實簽到退及代理人措施,值勤概況可有效掌握與處理。

3-3-3 參與之學生數量、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

-- 學生服務隊值勤裝備完整,相關簿冊皆備妥

-- 導護及志工值勤裝備完整,並定期檢視及汰換。

-- 每年積極爭取充實導護設備採購經費,110學年度共計爭取市府補助36,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