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私立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母語教學」實施計劃
一、實施依據:
教育部95.6.21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實施目標: 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
三、實施原則: 學習母語為一種活動,以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原則,活用學校現有教育資源,將母語適時、適量融入學校日常生活中。
四、實施對象: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
五、實施時間:訂定每週三為本校台灣母語教學日。
六、實施方式:
1. 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將閩南語教學融入各科教學中,講解中加入閩南話解釋。
2. 於學生朝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台灣母語輪替,讓師生習慣於多元語言的文化中。
3. 掃地時間的音樂播放,可選播閩南語民謠、詩詞等音樂以活潑、自然、沒有壓力的方式製造學習母語的環境。
4. 設置台灣母語諺語或俚語於公佈欄中。
5. 訂定每學年工作重點計劃。
七、推行單位:由教務處籌組本校「母語教學推行小組」負責計畫及執行。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