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辦法及志工實施辦法:
1.每學年初辦理新進教師研習,指導新進教師瞭解導護工作。
2.針對新進交通志工做講解說明,讓志工瞭解服務內容。
3.每週五上午課間活動時間辦理導護交接。
4.導護工作事項詳實記載於導護日誌。
5.訂定志工制度實施計畫,並於每學年之初招募志工,增加志工隊之規模。
6.鼓勵志工參與校內外研習活動並於每學年公開表揚,目前有24位志工,每學期仍會持續招募。
上學時導護老師協助大門口之交通維護
導護老師於放學時協助學生過馬路
導護交接時檢討需改進之事項
導護老師提醒糾察隊注意事項
志工於校門口協助交通安全之維護
志工於埔頂路、公園路口協助學生過馬路
校慶大會表揚志工,感謝志工對學生的付出。
校慶大會表揚志工,感謝志工對學生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