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文學月

張貼日期:2020/4/28 上午 02:45:19

國立屏東女中 第十五屆「文學月」系列活動辦法

活動主題: 聊齋

◎系列一:前導活動──裝神弄鬼

一、主旨:1.結合文學月《聊齋》主題,研究特效彩妝的實作技巧

2.經由專業從業人員的分享與帶領實作,使學生習得淺近的技巧,能於相關活動中呈現所學。

二、時間:106年4月5日(三),上午9:50~12:30

三、地點:國立屏東女中國際教室

四、對象:(一)本校高一語資班全體同學

(二)本校高一、二同學自由報名參加,總計80名

(三)本校教師對特效彩妝深感興趣者

五、報名方式:1.即日起至106年3月22日(三)截止,請至屏女研習系統網頁報名。

2.依報名先後順序,並經主辦單位審核後決定參與名單。

3.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活動時數。

六、備註:凡參與活動之學生,須於106年4月10日(一)放學前繳交學習單至行政大樓二樓「文學月學習單回收處」,始發給研習活動證明。

七、本計畫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系列二:經典講座

一、講師:朱嘉雯 教授(宜蘭大學 人文暨科學教育中心副教授)

二、主題:品讀天下奇書--《聊齋誌異》

三、時間:106年4月29日(六) 下午14:00~17:00

四、地點:科教大樓一樓視聽室

五、報名事項:即日起至106年4月19日(三)截止,請至屏女研習系統網頁報名。

名額限制160人,額滿不接受報名。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活動證明。

五、參考書目:《朱嘉雯青春經典講堂:聊齋誌異》

◎系列三:恐怖文學書展

一、時間:106年5月8日(一)~5月26日(五)

二、地點:圖書館一樓

三、備註:參觀書展後完成學習單,並於5月26日(五)12:20前繳回學習單至圖書館學習單回收箱,經審核答案無誤,即可獲得文學月戳記一枚。

◎系列四:聊齋電影〈畫壁〉、〈倩女幽魂〉欣賞

第一場:〈畫壁〉 (片長125分)

一、時間:106年5月12日(五)晚上18:00~20:20

二、地點:科教大樓一樓視聽室

三、導讀老師:李惠忠老師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4月26日(三)前,至屏女研習系統網頁報名。名額限制160人,額滿不接受報名。

五、配合事項:請先閱讀聊齋《畫壁》原文。106年5月17日(三)放學前繳交學習單至行政大樓二樓「文學月學習單回收處」,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活動證明。

第二場:〈倩女幽魂〉 (片長93分)

一、時間:106年5月19日(五)晚上18:00~20:20

二、地點:科教大樓一樓視聽室

三、導讀老師:李惠忠老師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4月26日(三)前,至屏女研習系統網頁報名。名額限制160人,額滿不接受報名。

五、配合事項:請事先閱讀聊齋《倩女幽魂》原文。106年5月24日(三)放學前繳交學習單至行政大樓二樓「文學月學習單回收處」,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活動證明。

◎系列五:鬼話連篇── 說鬼故事比賽

一、宗旨:為推展深度閱讀文學,藉由說故事比賽方式,促進其創意才能,激發學生國語文聽說讀寫能力。

二、參加對象:本校高一、二、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三、比賽時間:106年5月24日(三)第三、四節

四、比賽地點:科教大樓一樓視聽教室

五、比賽細則

(一)故事主題:以「恐怖」為主題,題目自訂。

(二)比賽題材:原著或改編故事,如神話傳說、傳記、小說或民間故事等;不限東西方文學作品。

(三)比賽方式:採口語表達方式敘說故事,參賽隊伍一律背稿。

(四)比賽人數:一組可一至三人,可以跨班、年級組隊參加。若同班級組隊,各班限派兩隊比賽。報名參賽學生以外之任何人,均不得於比賽現場協助學生演出。

(五)比賽時間:每隊限3~4分鐘。未滿三分鐘之隊伍,每少一分鐘扣一分,未滿一分鐘以一分鐘計算;超過四分鐘之隊伍,舉紅牌提示,每多一分鐘扣一分,未滿一分鐘以一分鐘計算。超過六分鐘時,不論表演結束與否,以按鈴表示表演結束。

(六)比賽名額:以二十隊為上限(依報名順序先後,額滿為止),報名未達六隊則取消本比賽。

(七)出場順序:以當日抽籤決定之。參賽隊伍於比賽前十分鐘前未報到者,視為棄權。

六、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4月12日(三)中午12:20截止。

(二)報名方式:請填寫「說鬼故事報名表」乙份,連同「故事內容紙本」乙份(A4規格),擲至行政大樓二樓教師辦公室「文學月學習單回收處」。另將故事內容電子檔寄至ptgshbk149@gmail.com。

七、評選方式

(一)評分項目比例:故事內容30%;講述技巧30%;服裝道具應用、肢體表現20%;音效、主題氛圍營造20%。

(二)由評審老師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數名。第一名給予獎狀及獎金800元、第二名給予獎狀及獎金600元、第三名獎狀及獎金400元,佳作給予獎狀以資獎勵。

八、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系列六:鬼吼鬼叫

一、宗旨:為提供屏女師生紓解壓力之出口,並且增進其肺活量及預防憂鬱症,特別舉行此老少咸宜之比賽,展現陽光兒女之精神,讓校園更加活潑化。

二、參加對象:全校師生自由報名參加

三、比賽時間:106年5月27日(六)(本年度園遊會當日)

四、比賽地點:行政大樓前廣場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12日(三)中午12:20截止,填寫報名表投擲到行政大樓二樓「文學月活動報名箱」。

六、比賽項目:

(一)個人賽:開始喊叫之前必須先說「我是XXX」,並且抽籤選出吼叫主題(ex:唱一段歌詞之後尾音拉高尖叫)。計時參賽者之氣長,並配合主題評選能表達出情感者。得獎者數名 (ex:最淒涼獎……)

(二)團體賽:每組需四人,不限同班級。累計分貝數值加總。

(三)老師組:可組隊或個人參加,至多兩人一組,組隊參加必須以兩人分貝除以2為分數。開始喊叫之前必須先表明「我是XXX」。

七、出場順序:依報名先後順序唱名上台比賽。當日現場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八、評選方式:

(一)個人賽

1.氣長計時:自發聲起始後計時,至吼叫音量低於30分貝為止。

2.主題評分:參賽者當場隨機抽取主題,亦可於賽前有特別之奇異打扮。情感表達30%;表情30%;創意30%;分貝10%。

(二)團體賽:以分貝加總,取總分前三高之隊伍為優勝,另設特別獎(ex:最佳合作獎…)以資鼓勵。

(三)老師賽:以分貝平均計算前三高者為優勝。

九、獎勵方式:由評審老師評選出前三名,另選出特別獎數名。第一名給予獎狀及獎金400元、第二名給予獎狀及獎金300元、第三名給予獎狀及獎金200元,特別獎給予獎狀以資獎勵。

◎系列七:漫畫比賽

一、活動說明

(一)活動簡介:參賽者以《聊齋》為範圍,以漫畫形式呈現其中某篇故事情節。

(二)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長教師評分。

(三)報名收件:即日起至106年5月26日(五)中午12:20截止。

(四)參賽繳交資料:填妥報名表及附上漫畫作品,投至行政大樓二樓國文科文學月「漫畫比賽」活動報名箱。

二、錄取名額及獎勵

第一名給予獎狀及獎金600元、第二名給予獎狀及獎金400元、第三名給予獎狀及獎金200元,佳作給予獎狀以資獎勵。

三、作品規範

(一)繪圖紙張尺寸為A4,作品張數不得超過八張。

(二)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書寫參賽者班級座號和姓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限屏女在學學生,每位參賽者僅限報名一件作品,每件參賽作品最多兩人聯名組隊參加。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且不曾參與其他公開活動或曾為校內外競賽獲得獎項之作品。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二)參賽者之作品應遵守主辦單位發布之須知規範,若違反規範經確認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和獎品,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及賠償。

(三)得獎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及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系列八:鬼畫連篇―《聊齋誌異》鬼狐精怪徵圖比賽

一、活動說明

(一)活動主旨:

《聊齋誌異》以精煉的筆墨刻畫鬼狐精怪的神韻,各具造型,窮形盡態。

請參賽同學以書中的鬼狐精怪為主題,發揮創意,盡情塗鴉,探索《聊齋誌異》的百鬼造型。

(二)評 審: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長教師進行評審。

(三)報名收件:即日起至106年5月26日(五)中午12:20截止。

(四)參賽方式:

①參賽者以一件作品,作者至多二人為原則。

②請將「報名表」連同作品,投至行政大樓二樓國文科「文學月鬼畫連篇《聊齋誌異》─鬼狐精怪徵圖比賽」收件箱。

二、錄取名額及獎勵

第一名給予獎狀及獎金600元、第二名給予獎狀及獎金400元、第三名給予獎狀及獎金200元,佳作給予獎狀以資獎勵。

三、作品規範

(一)以《聊齋誌異》書中的鬼狐精怪為主題,畫出鬼造型。能清楚表達主題即可,不限臉或全身。

(二)作品形式:①手繪或電繪皆可,四開尺寸(52*38CM)

②身體彩繪亦可,須拍照輸出,格式為8*12

(三)報名表上須清楚填寫《聊齋誌異》故事篇名。

(四)請將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不得抄襲、盜用。

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限屏女在學學生。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二)投稿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之作品,若有違上述情形或經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狀及獎品。

(三)學校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保留及轉載的權利。且有權修改得獎作品,以便適用於學校之各項活動用途。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不另支稿費。

(四)投稿者一旦參加比賽,即視同已閱讀並同意遵守上述投稿細則。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有修訂權利。

◎系列九:文學月集點卡

凡於文學月活動期間內,參加以上系列活動:講座、書展、電影欣賞、說鬼故事比賽、鬼吼鬼叫、漫畫比賽、鬼狐精怪徵圖比賽,皆可獲得戳記一枚,累積三個戳記,即可參加摸彩活動。

系列活動項目 戳記要求

系列一:前導活動──裝神弄鬼 全程參加

系列二:經典講座 全程參加

系列三:恐怖文學書展 參觀並完成學習單

系列四:聊齋電影〈畫壁〉、〈倩女幽魂〉欣賞 繳交電影欣賞心得 (其一)

系列五:鬼話連篇── 說鬼故事比賽 報名參加並出席比賽

系列六:鬼吼鬼叫 報名參加並出席比賽

系列七:漫畫比賽 投稿參加

系列八:鬼畫連篇──《聊齋誌異》鬼狐精怪徵圖比賽 投稿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