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積極參與本市辦理之交通安全教育及志願服務交通導護暨教育活動,例如學生通學交通安全維護研習、防制學生交通違規及事故計畫及承辦或參加導護志工交通服務隊輔導研習及教育類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等。
5-2積極參與本市辦理之交通安全教育及志願服務交通導護暨教育活動,例如學生通學交通安全維護研習、防制學生交通違規及事故計畫及承辦或參加導護志工交通服務隊輔導研習及教育類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等。
業務承辦人每年皆積極參與學生通學交通安全維護研習。
每年皆申請度防制學生交通違規及事故計畫。
鼓勵志工參加教育類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校長及志工大隊長辦理交通志工教育訓練,進行相關值勤訓練,透過意見交流,凝聚共識,精進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