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設備借用

數位設備借用管理辦法

  1. 限校內教職人員申請借用數位設備。
  2. 借用數位設備,請詳實登錄【借用登記表】
  3. 資訊組有權臨時調度或取消預約借用。
  4. 多人預約同一物品時,以先登記者,優先選擇使用時間。
  5. 借用期限以三天為限,其他特殊物品,請以備註說明時間、使用目的。
  6. 數位設備請愛惜使用,借用期間若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情事,一切依借用權責賠償。

可借用設備:

  1. 實物投影機(目前已無庫存)
  2. iPad air (大量可同時借充電車,有特需教學需求可提出延長借用)
  3. apple tv(一般教室請請資訊組安裝air player即可)
  4. 筆記型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