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學年度海洋教育教學案例徵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海洋政策白皮書。
二、「教育部國教署113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劃-子計畫三」辦理。
貳、目標:
一、為強化教育人員對「永續海洋」主題之認識,並具體轉化為教學行動,藉以提升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
二、鼓勵教師將海洋教育融入於課程教學,並提升教師設計海洋教育教案之動力。
三、藉由海洋教育教學案例徵選,學校深化學生對於珍惜海洋生態覺知、保護態度及生活中實際行動體現。
四、匯集海洋教育教學案例徵選得獎作品放置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透過知識分享,提供教育工作者閱覽及使用。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
1.召集單位: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桃園市戶海中心)
2.執行單位: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肆、收件時間:114年2月17日至114年5月16日
伍、徵選對象及組別
一、現任職於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可採個人或小組報名,小組以3人為限。
二、徵選組別如下:國中組、國小組(各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教案活動實施對象)。
陸、徵選內容
一、教學案例:各組不限科目、領域,徵選教學設計以「永續海洋」為主軸,配合國際海洋教育政策發展、呼應新課綱培養學生海洋素養之精神、與促進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
二、教學設計以A4直式橫書撰打,除標題16號字外,其餘以12號標楷體或細明體繕打,單行間距,並插入頁碼,格式如【附件2】。若內容超出表格請自行增加頁數,至多20頁(含教案內文及附錄);另內容可包含活動成果與實錄照片。
柒、報名表件及交件
一、將「報名表」【附件1】、設計格式(【附件2】、A4紙本、每件最多20頁,一式3份)、智慧財產權切結書【附件3】、授權書【附件4】,以掛號寄至承辦單位(參賽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為利後續稿費計算【附件2】電子檔請email至dst093@dses.tyc.edu.tw 信箱。
二、信封上說明,請見【附件5】;上述表格逕自公文附件下載。紙本郵寄32473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一段185號,東勢國民小學教務處4504034#210。
捌、評選標準
一、目標性(30%):符合本次徵選內容與精神,具有海洋教育與海洋教育相關概念特色,並能有效提升學生海洋教育素養。
二、實用性(20%):教材與活動符合教育或學習之需要,並於現行教學環境下具體可行。教學活動可行性高且易推廣。
三、創意性(20%):教學設計富創意獨特,有利於達成教學之目標。
四、省思性(30%):能從學生學習情形進行教學設計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策略。能對原教學設計進行修正,以更適切提供未來教學繼續使用。
玖、獎勵:比賽各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情形決定是否給獎),並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附表二規定辦理。
一、特優: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1分,入選獎金費最高5,000元,核給每人嘉獎乙次。(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8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二、優等: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1分,入選獎金費最高3,000元,核給每人獎狀乙紙。(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6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三、甲等: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1分,入選獎金費最高2,000元,核給每人獎狀乙紙。(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5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四、佳作:每人核給獎狀乙紙,入選獎金費最高1,500元。(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5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拾、預期成效
一、為強化教育人員對「永續海洋」主題之認識,並具體轉化為教學行動,藉以提升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
二、鼓勵教師將海洋教育融入於課程教學,並提升教師設計海洋教育教案之動力。
三、藉由教學案例徵選,學校深化學生對於珍惜海洋生態覺知、保護態度及生活中實際行動體現。
四、匯集教學案例徵選得獎作品放置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透過知識分享,提供教育工作者閱覽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