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公開授課計畫
臺中市烏日區喀哩國民小學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108.6.26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
二、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內涵,活化教師教學及提升教學成效與品質。
二、藉由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厚植教師教材教法、多元評量及學習扶助能力
三、促進教師教學反思,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果。
參、實施對象:校長、專任教師、兼任行政教師、聘期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及其他有意願之授課人員。
肆、實施方式:
一、授課人員應在本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人員)為原則。
二、公開授課包括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三、公開授課實施方式:
(一)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1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觀課人員以至少1位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三)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四)校內公開授課得結合教師專業社群等辦理之。
(五)授課人員應擬訂公開授課時間,上網填報由教務處彙整。
(六)觀課教師以選擇無課務之節次為原則。
伍、公開授課實施流程:
一、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前,與觀課人員於專業學習社群、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時,針對學生先前的學習表現與教師教學觀察的內容進行專業對話,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共同備課紀錄表。
二、教學觀察:教學觀察前授課人員得提醒公開授課倫理與重點觀課人員使用觀課紀錄表,進行活動記錄。
三、專業回饋:由授課人員及觀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專業回饋紀錄表。
四、完成公開課及觀課後,將共同備課、觀課紀錄表及專業回饋紀錄、活動相片、公開授課影片繳交至教務處彙整。
伍、各項空白表單及成果檔僅用於校內分享,不對外公開。
陸、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