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12年國教課程綱要。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頒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四)臺中市推動國中小本土語言教學活動實施計畫。
(五)本校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促進母語傳播的運動,期使在母語的多樣性及各語言的保存之下,提高學生對語言和文化傳統進一步之認識。
(二)整合與規劃學生鄉土語言課程聽、說、讀、寫的能力,並融合及落實本土教育於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中。
(三)落實以臺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期使學生在臺灣母語日活動中,透過深度學習能深刻感受本土語言之美,進而建立愛護本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三、實施原則:
(一)正常原則:學習母語,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二)活動原則:學習說母語為一種活動,不強調成績亦不做紙筆測驗。
(三)情境原則:設計學習情境,教師起帶頭作用,為學生表率。
(四)鼓勵原則:積極鼓勵學生開口,讚美學生說母語。
(五)生活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儘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
四、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五、實施語言:以本學區多數使用之語言---「閩南語」為主,以客語、原住民語及新住民語為輔。
六、實施時間:每學期皆實施,並訂定每週三為本校「臺灣母語日」。
七、實施方式:
(一)除國語外,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盡量以母語進行交談。
(二)於學生朝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母語交談,增進學生學習興趣。
(三)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可選播囝仔歌、本土民謠等音樂以製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四)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客人以母語應對。
(五)除了利用本土教學時間進行母語教學,並利用晨光教學教導鄉土俗諺。
(六)平日鼓勵學生在家多與家人以母語交談。
(七)各班教室因應教學情境,佈置本土教學專欄。
(八)提昇教師專業能力,辦理各項母語研習,增進教師母語能力。
(九)設置學習母語網站,提供學生學習資源。
(十)校內語文競賽設置「本土語演講比賽(閩南語 . 客家語)」。
(十一)宣導221世界母語日,於兒童朝會時間宣導世界母語日的相關資訊,並鼓勵
全校師生在當天盡量用母語交談。
(十二)開設母語課程(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新住民語)供學生選習。
八、經費:
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九、預期成效:
透過母語教學能熟悉鄉土語言的特色並正確使用母語溝通。透過「母語日」的實施,學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