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12月 26 日本校內部控制小組會議訂定
一、為健全內部控制、提升整體施政效能與達到興利及防弊功能,依據新竹市政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成立本校內部控制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負責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相關工作。
二、本小組權責及任務如下:
(一)權責:校長對推動、落實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負最終責任。
(二)任務:
1、 辦理內部控制教育訓練。
2、 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
3、 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4、 參採各權責單位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等,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函送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備查。
5、 規劃及執行自行評估作業。
6、 辦理內部稽核教育訓練,並規劃及執行內部稽核工作,另得審視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訂定內部稽核作業規定。
三、本小組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擔任,其餘委員如下:
(一) 教務主任。
(二) 學務主任。
(三) 總務主任。
(四) 輔導主任。
(五) 圖書館主任。
(六) 附設進修學校校務主任。
(七) 人事室主任。
(八) 會計室主任。
四、本小組以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委員無法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表出席。
五、本小組得視業務需要下設工作分組,研擬內部控制規劃、推動作業及綜理本小組各項行政業務,由本校各處室辦理,會計室彙整。
六、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七、本要點經本小組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