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政策
1-1-1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不同處室的成員(包括校長、處室主任、組長、校護、學生與家長代表等),
並依照需求評估,制定一套實施方案且納入整個學校的校務發展計畫或藍圖中,且經由校務會議表決通過。
1-1-2 學校衛生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能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依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內容,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及檢討學校的健康政策。
學校物質環境
1-2-1 按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維持清潔。
1-2-2 訂定飲用水設備及照明系統管理辦法,定期維護飲用水衛生。(如:定期清洗水塔、水池及飲水機水質檢驗、照明設備檢核紀錄等)
學校社會環境
1-3-1 學校制訂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或透過獎勵制度,鼓勵健康行為實踐。
1-3-2 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
1-3-3 學校應擬定重大事件因應計畫,如:處理教職員工生之暴力、受虐、性侵害、AIDS、自殺及死亡等事件。
社區關係
1-4-1 學校積極舉辦可讓家庭參與的健康促進活動。
1-4-2 學校結合衛生單位與地方團體辦理健康促進活動。(如:健康體位、無菸(檳)校園、口腔保健、視力保健、性教育、正確用藥等議題)
健康教學與活動
1-5-1 健康教育課程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並運用多元化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策略和活動形式來推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應建置個人
教學檔案(含教案、教材及學習單等)
1-5-2 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各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及健康相關課程教師應每2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18小時專業在職進修。
健康服務
1-6-1 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1-6-2 學校照顧有特殊健康需求的學生(例如氣喘、心臟病、肢障、高度近視等)建置個案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做成紀錄。
1-6-3 學校有完善的傳染病管制、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並確實執行。
1-6-4 學生接受健康檢查完成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