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150

臺中市石岡國小109學年度推動「SH150分鐘方案」工作小組

一、推展計畫內涵:

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方案」。訂定本校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冀望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

二 、場地設施及器材規劃情形:

●辦理課間核心運動及跳繩運動。

●利用風雨球場籃球場跑道中庭進行各類體育社團活動。

●利用籃球場進行新式健康操活動。

國民體育日活動

國民體育日活動

SH150課間跳繩運動

SH150課間跳繩運動

SH150課間跳繩運動

SH150課間跳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