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後補繳作業的規範
學生每次遲到20分鐘以上者,須補繳一次作業。
每次補繳作業的內容以遲到當天的課程內容為範圍,按下列完成
閱讀指定經文及資料。
針對教師用本中所列出的每一條教義、原則、及真理(用粗黑字標示的句子),
寫下課文中所提及的相關經文章節。(從經文中抄寫)
寫下課文所列出的教義、原則、及真理。(從教師用本中抄寫)
寫下自己的論述來支持課文所指出的教義、原則、及真理。(用自己的話)
寫下自己將如何應用該教義、原則、及真理。(用自己的話)
使用學生的研讀日記來寫作業。並於指定時間內繳給教師。
每繳的時限為遲到當天起算之兩週內,如果沒有按照時限及規範完成,則視為當天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