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各類型資料的蒐藏政策

第四條 各類型資料的蒐藏政策

(一)一般性政策

1.  符合著作權法。

2.  符合館藏發展目的及學科範圍。

3.  外文書刊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視教學與研究需求酌量蒐集。

4.  以不蒐藏複本為原則,特殊教學研究需求及圖書館業務用書除外,外文圖書最多蒐藏三冊複本,中文圖書最多蒐藏五冊複本,視聽資料不購買複本。

5.  不蒐藏兒童類及限制級之圖書期刊與視聽資料,但與教學相關之教材不在此限。

(二)蒐集政策

1.  圖書蒐藏政策

1)  以最新版本為主要採購對象。但與本校各系所教學研究相關之經典及絕版圖書資料(含二手書)不在此限。

2)  電腦書以近一年內最新版本之出版品為選擇原則。

3)  本校研究生之博碩士論文及教師著作應至少保留一份於圖書館。

4)  隨書附贈之磁片光碟,列為附件蒐藏。

5)  五十頁以下小冊子不收錄。

6)  不蒐藏筆記書及未裝訂之圖書。

2.  參考書蒐藏政策

1)  以廣泛蒐藏各學科之各類型基本參考工具為原則。

2)  以內容範圍、編排方式、出版商權威性、版本新穎度為評估原則。

3)  有電子型式資料者,以電子型式為優先考量。

3.  期刊蒐藏政策

1)  專業期刊及跨多學門之重要專業期刊由各系所選購,一般性期刊由圖書館選購。

2)  館藏已有全文電子期刊者,以不增訂紙本為原則。

3)  過期期刊採購優先順序: a)線上版 b)光碟版 c)紙本 d)微縮軟片。

4)  非學術性通訊(Newsletter)資料不列入蒐藏。

5)  大專以上各校學報列為期刊蒐藏。

4.  視聽多媒體資料蒐藏政策

1)  以具公開播放版權者為基本採購原則。

2)  同一內容有不同出版型式之視聽資料,以易保存、不占空間、有特殊操作功能者為優先。錄影帶資料需為NTSC規格。

3)  以圖書為主體,需與圖書合併使用之視聽資料,以列入圖書附件蒐藏為原則。

4)  以視聽資料為主體,以列入視聽資料蒐藏為原則,圖書或小冊子為附件。

5)  同一內容同時發行書本及視聽資料型式者,分別列入圖書及視聽資料蒐藏。

5.  報紙蒐藏政策

1)  由圖書館選購,以綜合性報導為主,專門性由各系所提出以系所經費採購;中文為主,英文次之,日文及其他語文視經費訂購。

2)  不裝訂報紙,保留二個月為原則。

3)  未收錄於全文資料庫之主要報紙,裝訂後合訂本陳列典藏。

4)  報紙全文資料庫視經費及適用性,至少訂購一種為原則。

6.  電子資源蒐藏政策

1)  內容包含電子期刊、電子書、資料庫、網路教學課程、網站資源等。

2)  符合學科範圍為原則。

以WEB 介面為優先考量,經試用並就系統功能(檢索功能、系統操作簡易度、連線速度、權限控管彈性、關聯連結等)、內容品質與更新效率、是否有內容相同或類似之系統、校內是否有相同介面之系統、價格、授權合約保障、廠商信譽等要點評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