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108課綱建築科專業課程地圖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教育目標,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為實現此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二、土木與建築群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具備土木與建築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培養健全土木與建築相關產業之實用技術人才,能擔任土木與建築領域有關施工、營建、測量及繪圖之基礎技術能力等工作。
三、建築科教育目標:
傳授建築行業基礎知識。
培養建築藝術美學的素養。
訓練建築製圖與建築現場實務操作基本技能。
啟發學生創造思考的潛能。
培育建築製圖、工程測量、施工及監造之基層技術人才。
訓練手工繪圖、電腦輔助繪圖、施工及監造之實用技能。
參加四技二專推薦甄選、登記分發等多元化入學招生管道。(各升學科系有:建築系、 建築工程系、營建工程系、室內設計系、室內空間設計系、文化資產學系、土木系、 水土保持系、都市與建築系、景觀與建築系…)。
從事建築工程管理、建築事務所專業製圖技士、室內規劃設計、景觀規劃設計、土 木建築基礎技士、房屋仲介專員、事務所跑照專員等工作。
四、建築科專業課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