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6.28出國旅遊注意事項
暑期出國旅遊旺季將至,目前全球各地仍有傳染病疫情,為避免學校師生出國期間罹患傳染病,影響自身健康及國內防疫安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出國旅遊注意事項,提供參考運用:
(一)出國前,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查詢國際疫情、疫苗接種建議及疾病預防須知,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二)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三)傳染病預防措施:
1、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少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四)開學後,若發現師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亦請主動通報轄區衛生單位及教育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俾利及時介入防疫,避免擴大為校園流行疫情。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
說明:
一、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學生(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增訂幼兒園幼兒既往症及第14條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增訂自負額新臺幣(以下同)500元之規定,即106學年度幼兒園幼兒第1次加保前所發生之疾病不予理賠;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在500元以內不予給付。
二、教育部為照顧參加上項說明保險之重症及經濟弱勢學童之權益,特訂定旨揭計畫,俾能使其獲得健康及醫療照顧,順利就醫完成學業。
三、本案計畫期間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申請補助期間至107年10月31日止。符合計畫補助對象如下:
(一)幼兒園依法入園之幼兒,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為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日前已存在之疾病者,於加保滿90日(含加保日)後因該疾病所致死亡之補助,比照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12條約定之身故保險金辦理。
(二)幼兒園依法入園之幼兒,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為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日前已有發生之疾病者,於加保後因該疾病所致殘廢與醫療之補助金額,比照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13條殘廢保險金及第14條醫療保險金辦理。
(三)被保險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或其他特殊情形者,補助前款第14條醫療保險金自負額部分。
四、倘有符合前述補助條件情形者,需備齊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所約定應檢附文件,向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承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
認識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轉知本市衛生局辦理106年「臺中市國小學童齲齒門診掛號費補助服務」,請家長加以利用。
文字框
l 補助對象:106年本市國小1-3年級學童。
l 服務期程:民國106年3月1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
l 服務內容:106年本市國小1-3年級學童至特約醫療院所治療齲齒可補助50元掛號費(每人4次為限)。
l 應備文件:
(一)愛牙卡(由學校協助發放)。
(二)健保卡。
註:如未攜帶文件,可於一周內補齊上述文件至原就醫醫療院所辦理補助。
l 服務地點:如附件,為節省寶貴時間,建議前往合約醫療院所前,先打電話預約看診時間。
l 合約醫療院所公布於本市衛生局網站,請至便民服務/好康服務/國小學童齲齒門診掛號費補助服務(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1739646&ctNode=30080&mp=108010 )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