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每班(中一至中六) 均需給予視覺藝術科功課、堂課、預習及專題研習等。
(1)數量
按每一教學單元安排功課、堂課、預習及專題研習等 (課堂草稿、設計或練習等)
(2) 功課要求 - 初中的功課以學習
1. 視覺藝術知識包括視覺元素及組織原理。
2. 視覺藝術創作包括學習主要美術形式,即繪畫、平面設計、標誌設計、時裝設計、書法、立體設計、雕塑、陶藝及手工藝。
3. 視覺藝術評賞
高中的功課以重點學習:
1. 視覺藝術知識、視覺元素及組織原理
2. 校本評核計劃:
美術分析及評賞報告
平面設計、時裝設計、標誌設計、品牌設計、CD封套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書面設計、點線面設計、繪本設計、普普藝術設計、立體設計、雕塑、陶藝及手工藝、英文書法、攝影設計、攝影立體模型創作、Adobe Photoshop電腦繪圖設計、烙畫創作等
一般課業任教老師會即時作口頭回饋,如未如理想之課業會給予改善建議,從而學生可按指示再作修正,才作評級;專題研習及藝術評賞報告則以書面評語,內容以正面、鼓勵性或啟發性的方向回饋,推動同學日後更主動接觸藝術活動及幫助多角度反思。
A) 初中視覺藝術科成績評核方法:
以導學案(堂課、預習、學習態度、匯報等)與作品的平均級數(A、B、C、D、E及F)為成績。
B) 高中視覺藝術科成績評核方法:
高中選修視覺藝術科之學生須熟習文憑試內容,故以分數來顯示學生的成績。評分準則會參照HKEAA的評分要求及準則來評定,更加強口頭回饋及評賞,使學生不斷進步。
在校本評核方面,會參考考評局附件E的指引,令到學生清楚地明白到考評局要求。而在考試卷方面,甲部及乙部的評分準則亦會根據考評局的評估準則,但當然在中四及中五考試時,科任老師會在評分上作出適當的調整,以讓學生能夠持續地進步及反思不足的地方。
平時分及考試分
初中無分平時分及考試分,所有習作都評核及計算
高中評核及計算所有習作,評分準則參照考評局評核指引,以配會作品集(SBA)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