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2/5/28 下午 05:34:54
宜蘭縣預防迷失手鍊申請須知
壹、辦理方式:本措施由財團法人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義務協助,由急診室人員提供24小時緊急聯繫服務,當民眾發現配戴手鍊者具服務需求時,得聯繫通報電話,由值班人員查明後協助聯繫家屬。
貳、發放對象
一、設籍本縣。
二、符合(1)智障(2)痴症(3)精神障礙(4)無法以語言、文字表達身份者。
參、費用:免費。
肆、申請方式:
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以下資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二)聯絡人一至二位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並註明緊急聯繫電話。
(三)身心障礙手冊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四)生活照片乙張。
二、辦理單位: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伍、填妥表格後,立即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