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各班導師視情況發給閱讀心得記錄表,引導學生閱讀並寫心得記
錄,與家長分享並簽名;連同心得記錄請老師審核,可由班級小老
(3)由學生在「書香閱讀護照」寫上書名,再請導師核章。
(5)每學期第一次定期成績評量後,教務處會統一辦理認證與獎勵,請
將書香護照及閱讀心得單送教務處審核,並請各班導師上學校網站
(6)書香護照須妥慎保管,如有遺失者,請向教務處申請補發(酌收工本
費30元),以前的記錄請設法補登(須經導師簽章)。
(7)每本書香護照可登錄600本書,登記額滿後請持舊護照向教務處申請第二本,依此類推。
(1)閱讀累積達40本書並完成至少有5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2)閱讀累積達80本書並完成至少10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3)閱讀累積達120本書並完成至少15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喜閱小博士』證書一紙,與校長合照,並共享下午茶。
(4)閱讀累積達180本書並完成至少20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5)閱讀累積達240本書並完成至少25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6)閱讀累積達300本書並完成至少30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愛閱小博士』證書一紙,與校長合照,並共享下午茶。
(7)閱讀累積達360本書並完成至少35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8)閱讀累積達420本書並完成至少40篇心得報告的學生,頒發
(9)閱讀累積達480本書,完成至少45篇心得報告且上台對全校同學講一則故事或完成一本書之「閱讀推銷高手」,頒發『卓閱小博士』證書一紙,與校長合照,並共享下午茶。
(10)閱讀累積達600本書,完成至少60篇心得報告,頒發『書香悅讀之星』獎盃一座,與校長合照,並共享下午茶。
(11)得到最高榮譽『書香悅讀之星』後,得以再重新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