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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與輔導規範

107年11月30日 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

(一) 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35678A 號令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 教育部107 年 2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48749B 號令訂定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二、目的:依據本校學生圖像,建立校園學習特色,進而銜接學生升學進路,開拓生涯規劃。培養學生終身自主學習與適性發展精神,引導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

三、施行原則:

(一) 學生自主學習實施由圖書館主辦,統籌各處室辦理相關事宜,並召開學生自主學習小組會議。

1. 學生自主學習小組會議負責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審查、實施與相關事宜

2. 學生自主學習小組由圖書館主任擔任主席,成員包含教務處代表1人、學生事務處代表1人、輔導處代表1人、技術服務組1人、高中部年級導師代表各1人、課程諮詢輔導教師代表1人、家長會代表1人與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3. 學生自主學習計劃申請確認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並經二分之一(含)出席成員通過後施行。

(二) 圖書館於開學前返校日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會,並於開學後三週內完成自主學習計畫審查,公布結果。

(三)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與審查,辦理原則如下:

1. 高一、高二學生每學期,皆應規劃自主學習方向,提出自主學習計畫。參與選手培訓同學,俟培訓時程結束後,應依原擬計畫實行。高三學生如未參與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課程,亦須撰寫自主學習計畫。

2. 高一新生於開學後三週內提出申請計畫,舊生於指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計畫。

3. 申請計畫應以學期為單位。

4. 主辦處室彙整學生申請計畫後,排除申請項目與格式不符者,將申請名單列表,提供班級導師與輔導教師了解申請情形。

5. 圖書館將符合申請標準之計畫平均分配當學期負責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審查。審查原則為評估計畫是否明確與可行,是否能在學校現有環境設備下完成。

6. 審查結果經學生自主學習小組會議通過後公布、執行。

(四) 學生自主學習期間之出缺勤由學務處負責管理,學生須依據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事宜。

(五) 教務處負責協調學生自主學習場地與指導教師。

(六) 教務處每學期安排自主學習指導教師時,應衡酌參與各項目自主學習之學生人數、教師教學時數負擔及自主學習空間管理等需求。

(七) 學生自主學習之指導教師負責工作:

1. 協助審查學生自主學習計畫。

2. 指定學生負責填寫自主學習班級日誌。

3. 管理學生出缺席點名與通報。

4. 按時檢視學生自主學習紀錄,了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與困難

5. 協助學生展示自主學習成果。

6. 登錄學生自主學習成果。

7. 提供學生學習諮詢,惟無須負責學生自主學習成效。

(八)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成果得於指導教師或輔導處協助下,上傳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九) 學生於彈性學習時間,執行自主學習計畫,可由教務處編班,分配各班教室施行。如未分班,則原則上集中於圖書館。

(十) 學生如於自主學習時間需使用圖書、設備或其他場地,應經由指導教師同意,出示相關證明,依校內相關規定借用。若時程安排衝突時,得由相關處室統一協調之。如需使用實驗室與實驗設備,需取得指導教師與實驗室管理者同意後,由教師陪同下進行實驗。

(十一) 圖書館可建置學生自主學習資源與平台,彙整成效良好之自主學習計畫與成

果,如經學生同意、授權,可提供本校其他學生參考與學習。

(十二) 學生自主學習期間,如遇學校規劃之重要活動,須全程參加,不得以自主學習為理由拒絕出席。

(十三) 學生自主學習表現不佳或屢有干擾學習活動情事者,依校內規定處理。

四、學生自主學習計畫項目包含:申請名稱、申請內容、執行進度、預期成果、發表方式、需要設備等,格式詳見附件一。

五、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計畫,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 學生自主學習計劃項目可包含學科延伸學習、議題探索、新科技、數位學習、自造教育等,惟原則上不應重複進行本校已有的非學術社團課程。高三學生如提出自主學習計畫,其項目應以學科延伸學習為主。

(二) 體育班學生除接受選手培訓外,三年內仍應完成18小時以上的自主學習,其自主學習計畫,由導師與班級任課教師指導,項目以體能與專項技能為原則。

(三) 學生首次提出自主學習計畫前,應參加學校辦理之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會,並依據規定格式,撰寫自主學習計畫。

(四) 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經家長同意後,向圖書館提出自主學習計畫,辦理申請手續。

(五) 學生應於計畫核可後,依計畫實施,自主記錄自主學習情形,按時繳交自主學習紀錄。自主學習計畫完成後,於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自主學習成果發表。

六、本要點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109學年度第1學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