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Oct 02, 2013 7:58:18 AM
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及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辦理。
目的:為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在校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突發疾病時能即時送醫並獲得妥善照顧,使傷害能 降至最低及不延誤就醫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