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Apr 17, 2017 3:10:23 AM
106年第一屆八斗高中會長盃法式滾球比賽 競賽規程
一、目 的: 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滾球運動風氣,引領全民接觸優雅時尚滾
球運動,鼓勵本校師生一起參與該項活動,進而擴展國際視野,並提昇市民運動風氣,提昇滾球運動技術水準,增進國民
健康體能。
二、指導單位: 基隆市立八斗高中
三、主辦單位: 基隆市立八斗高中家長會
四、比賽日期: 104年4月17日(一)起,每天第9節。
五、比賽地點: 本校操場
六、報名方式: 至國中部二導辦公室或總務處索取報名表於106年4月7日
(星期五)中午12時前至梁上棟老師(國中組)或白聰富主任
(高中公開組)處報名;學生免報名費,教職員每位200元。
七、報名規定:
(一)每位教職員、學生限報名乙隊,不得重複跨組、隊報名。
(二)國中組每隊3名國中部學生(可含教職員1人);高中公開組每隊3
名(高中部學生或全校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時限定3人出場。
(三)各隊得自備或由大會提供球具。
八、比賽組別:
(一)高中公開組:本校高中部學生與全校教職員。
(二)國中組:本校國中部學生參加(可含教職員1人)。
九、比賽規則:依國際法式滾球比賽規則。
十、比賽規則說明:
(一)採限時得分賽;預賽每場比賽限時30分鐘搶7分,時間到未達7分不
加局;決賽限時50分鐘搶11分,未達11不加局;雙方如同分則加賽
一局。
(二)裁判在宣布比賽時間到,如宣布時剛好完成一局比賽,選手不能再擲目
標球進行新的賽局。如果宣布時仍正在比賽中,則繼續進行完成該局賽
為止。
(三)選手擲球時間,以前一個球停止滾動後一分鐘內擲球出手,故意拖延違
例者,裁判得依照規則警告等處理;如有球之距離爭議,裁判丈量球時
間不在此限。
十、獎勵辦法: 各組第一名頒發獎金1000元、第2名頒發獎金600元、第3
名獎金500元。
十一、本比賽報名費收入,作為購置滾球相關用具之用。
十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