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要符合課程架構與綱要10%
2-1高中以下學校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家政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幼兒園教師、輔導教師專任專業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參與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及培訓,每年至少四小時20%
3-1研發創新家庭教育融入式教材教案、多媒體教學媒材及建立網路學習社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