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泳總之星選舉辦法

中國澳門游泳總會

2008年泳總之星選舉辦法

    1. 目的:為鼓勵本會優秀運動員,培養及發展運動員的各項素質,增進交流,本年度增設「2008年泳總之星選舉」以作嘉獎。

    2. 對象:所有在游泳、跳水、水球及花泳項目中獲得2008年度優秀或新秀奬項之運動員/組合均自動成為候選人。

  1. 本屆名單如下:

    1. 游泳項目

        • 2008年男子游泳優秀運動員:唐皓東(白鷺)

        • 2008年女子游泳優秀運動員:利安琪(力游)、謝樂然(綠波)

        • 2008年男子游泳新秀運動員:敖博文(松森)、曹傑(紅棉)、鍾卓均(藍鳥)

        • 2008年女子游泳新秀運動員:龍子媛(松森)

    2. 跳水項目

        • 2008年女子跳水優秀運動員:李小兒(白鷺)

        • 2008年女子跳水優秀運動員(雙人組合):徐雪茵(澳潛)、徐雪鈞(澳潛)

        • 2008年男子跳水新秀運動員:吳偉豪(澳潛)

        • 2008年女子跳水新秀運動員:羅綺婷(綠波)

    3. 水球項目

        • 2008年女子水球優秀進攻運動員:張倩婷(藍鳥)

        • 2008年女子水球優秀防守運動員:吳詩晞(藍鳥)

    4. 花泳項目

        • 2008年花泳優秀運動員(雙人組合):歐陽善盈(海豚)、陸嘉敏(新青)、黃靜瑜(紅棉)

        • 2008年花泳新秀運動員:黃綺婷(綠波)

        • 2008年花泳新秀運動員(集體組合):陳樂欣(綠波)、高 芊(新青)、何善怡(綠波)、梁華曦(綠波)、曾詩慧(綠波)、盧慧琳(澳潛)、鄭阡桓(海豚)、李詠恩(海豚)、劉莛蔚(海豚)、廖子晴(海豚)

    5. 選舉規則:

      1. 由本會指派人士進行監票;

      2. 每輪投票完成後即場點票,以票數最高且多於總票數之半者獲選;

      3. 各輪投票的總票數以該輪投票的實際投票總數計算;

      4. 若沒有候選人獲過半數票,由第一輪最高票數之前5者進入次輪競選,如次輪競選仍沒有人獲過半數票,則最高票數之前2者進入第三輪競選;

      5. 第三輪競選以最高票數者獲選;

      6. 如有多於1個運動員/組合或以上的候選者票數出現相同時,則主席可多投一票;

      7. 所有投票程序在得到監票人確認後,選舉結束。不接納任何上訴申請。

    1. 投票人及投票方法:

      1. 投票人:

          • 所有泳總行政人員 (一人一票);

          • 所有具投票權之屬會 (一會一票) (即2008年度具註冊運動員及有參加泳總主辦的比賽);

          • 所有2008年度之各項目國際裁判* (一人一票);

          • 所有集訓隊教練* (一人一票)

          • 所有傳媒 (一機構代表一票)

          • *如身份重覆者,亦只投一票

      2. 投票規定:

        • 所有選票須由投票人親身領取及投票

        • 所有屬會須由持正式授權信函之代表領票及投票

    1. 候選人宣傳規定:

      1. 所有候選者需自行制訂1版A4頁面宣傳資料,並由泳總協助印制宣傳派發;

      2. 所有候選者需自行制訂1套3-5分鐘之宣傳短片,並於2009年3月22日選舉時播放;

      3. 所有候選者需於2009年3月22日出席選舉,並上台向投票人作1分鐘之自我宣傳及介紹;

      4. 除上述宣傳方式外,可採用其他宣傳方法,但必須以合理及合適的方式進行。

    1. 獎項:本項選舉獲勝者可獲得獎座及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