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高級中學資訊安全推動小組設置辦法
張貼日期:Dec 20, 2013 5:1:9 AM
私立輔仁高級中學資訊安全推動小組設置辦法
102.06.24行政會議決議通過
一、為配合教育部資訊安全管理政策,推動本校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及保障使用者權益,特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訂定本辦法。藉此設置私立輔仁高級中學資訊安全推動小組(以下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心輔組長、宗輔組長及圖資組長等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各科召集人擔任之;並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圖書館主管擔任執行秘書,推動資訊安全業務。本小組委員任期為一年,均為無給職。
三、配合本校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工作項目,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本校資通安全政策之研議。
(二)跨部門資訊安全事項權責分工之協調。
(三)資訊資產價值及風險評估之研議。
(四)資訊安全事件之危機通報、緊急應變檢討與監督。
(五)整體資訊安全措施之協調與研議。
(六)應採用之資訊安全技術方法或程序之協調與研議。
(七)資訊安全計畫之協調與研議。
(八)辦理資訊安全相關教育訓練及稽核業務。
(九)其他重要資訊安全事項之協調與研議。
四、本小組每學期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於特定需求上得以邀請有關人員、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指導,校外人員依相關規定支領出席費。
五、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