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學生卡補辦簡易流程教學及注意事項

一、因應臺南市自110年起停止發行學生卡,惟為確保學生族群既有權益,市府新增一般卡種類,分別為「兒童優待卡」及「青少年優待

卡」,除了可享有臺南市公車兒童及青少年優惠票價,亦可作為免費進出市轄古蹟場館識別證件、公立圖書館借閱證之用途,並具有支

付小額消費、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含大台南公車)、租賃公共自行車與繳納行政規費之功能,相關申辦資格及方式公告於市民卡網站

https://civilcard.tainan.gov.tw/ 周知。

因此,自110學年度起入學之億載學生,億載已無發放一卡通學生卡(因配合市民卡政策,台南市未再與一卡通公司簽約)。

 
二、如果另有搭公車或其他市民卡使用需求,可辦理

(一)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2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二)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12歲以上未滿19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9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另有關已畢業學生之數位學生證,其學生身分別註記設定期限為畢業當年度之10月31日。學校如未收回註銷者,於前開期限內仍具有

使用市民卡之學生相關優惠。如逾設定期限則變更為一般普通卡別,相關說明如下:


(一)臺南市學生卡過前揭效期後,票卡依舊可使用,但轉為普卡費率扣費;且畢業後即轉為不記名式票卡,無法掛失,若欲享有記名掛失

服務或後續有繼續使用之需求者,可至一卡通官網https://www.i-pass.com.tw/ 進行一般卡記名申請(因票卡上有個人資料,故僅接受相

片本人申請記名)。

(二)有關搭乘臺灣鐵路之交通優惠,係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規定辦理,而未有上開效期設定之適用。


四、自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市民卡數位學生卡申辦之製卡費不再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編列預算補助,卡片費用為申請人自付(100元工本費)。

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線上申辦:市民優先至臺南市市民卡官網申請線上辦卡。(身分證字號等個資+照片電子檔)

(二)臨櫃申辦:符合資格民眾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至本市各區公所臨櫃申辦。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

理人陪同辦卡或由法定代理人攜帶未成年申辦人之印章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辦。

(三)建議採用-舊卡掛失補發網站(適用106-109學年度入學學生),:
一卡通數位學生證掛失補發系統申請

詳細資訊可參考:
學生卡 - 臺南市市民卡網站

[教育局公告229903]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229903


補辦流程可參考網頁下方網站步驟圖

1.點擊顧客服務-記名/掛失-學生證掛失補發

2.打勾並點選我同意

3.填寫相關資料

4.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5.點擊確定,並至1.頁面列印繳費單至超商繳費

學校目前相關規定

未成年人需要申辦一般卡流程

含學生卡相關疑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