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信國小

個資保護區


■作業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 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係參考「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民國85年8月7日修正】」。

■公告日期:2012-10-19

■保有機關:臺南市立永信國民小學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若有需向本校提出申訴請聯絡本校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地  址:臺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

個資聯絡人:洪誌鴻

電  話:062320783#783

電子郵件:jihon99@tn.edu.tw

本校保有之個資列表

本校保有之個資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