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114-01-22)
發布者:劉姮妤(1999轉6381)
公告內容:有關114學年度招生簡章公告修正,簡章修正第5頁「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有關證明文件準備說明:戶口名簿正本(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優先入園之新生」,不含「 113 」學年度該幼兒園畢業生。)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114-01-20)
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簡章及問答集如附件,其他學前教育相關訊息歡迎參考其他網站連結。
「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e點通」網站(網址:https://kid-online.tp.edu.tw),將依簡章公告期程依序開放各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