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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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幼兒接送辦法
本園為確保幼兒上下學接送安全,請家長詳閱並配合以下說明接送幼兒:
一、出入校園請家長務必配戴本園接送證。
二、家長接回幼生時,請依序排隊接回幼生,並在各班級的接送單上簽名。
(一)上學時間:
開學適應週(9/1-9/5)請家長於8:00-8:20間陪同幼兒至班級教室。行進路線為學校大門→右側亮亮森林通道→班級走廊,切勿穿越中庭操場,謝謝。
9/8起,7:30-8:00請依行進路線陪同幼生至值班教室,交由導護老師照顧即可離校;8:00-8:20到校者請家長陪同幼兒至班級教室即可離校,謝謝。
(二)放學時間:
半日班中午11:30放學;全日班16:00放學;延長照顧服務請依所報名時段準時接回幼兒。
其他時間請家長於校門口通知警衛或保全致電班級老師,再到各班教室接回幼生。
三、接送其他注意事項:
(一)委託他人來接幼兒,請務必事先來電告知班導師並配戴接送證或出示「家長委託他人來園接幼兒委託書」,委託
書可至下載專區自行下載列印。
(二)請勿委託 18 歲以下或無行為能力之家人來接寶貝,以幼兒的安全為最優先考量,我們無法將幼兒交給上述人士。
(三)勿於放學時間在雙黃線迴車、停放車輛於校門口或將機踏車行駛於人行道上,以維護其他學童的安全。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餵藥委託要點
為維護幼兒用藥安全,依據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一條與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託藥及用藥措施指引,麻煩請家長們配合下列幾項注意事項:
託藥單是給藥依據,請務必詳細填寫班級、姓名、家長簽名及服藥時間與劑量,並與藥品同放於醫療機構使用之藥袋中,方便老師清楚核對餵藥。
學校固定餵藥時間約為 12:30~13:00,因為需間隔至少四小時以上,故早上在家餵藥的時間請配合學校中午的餵藥時間,原則上老師餵藥以中午時段為主。(抗生素不限)
委託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無填寫託藥單,或託藥單無家長簽名、未填妥資料與劑量不清者,教師得以拒絕協助幼兒服藥,還請見諒。
學校無法協助餵「成藥、保健食品及未經醫師開立之藥物」,如無處方箋之藥房配藥、益生菌、友露安等成藥,學校皆無法協助服用。
當日有餵藥需求,請簽妥託藥單連同單次劑量之藥物給予班級老師,以避免服用錯誤劑量之藥物,若需服用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若需冷藏請特別註明。
須多日服藥者,請於餵藥日期填寫清楚餵藥期間。
餵藥委託單請至下載專區下載並自行列印,謝謝。
為了幼兒及其他幼兒健康著想,如有發燒、嘔吐、腹瀉及其他身體嚴重不適之症狀,學校將通知家長將幼兒接回休息。
事假:
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學雜費已減免或接受補助之幼兒不予退費);延長照顧退費依當期家長選擇時段每日收費乘以請假天數退費。
幼兒因故請假,於請假日一上課日前辦妥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才予以退費,例如下週一要請假,請在本週五前提出書面申請單。
病假:
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才予以退費,復課後請在一週內辦妥書面請假手續。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學雜費已減免或接受補助之幼兒不予退費)。延長照顧退費依當期家長選擇時段每日收費乘以請假天數退費。
全園或班級強制停課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由園方主動辦理退費事宜。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日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依放假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事前扣除放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其餘項目不予扣除或退費。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扣除或退費。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在一日前提出書面申請,請與班級教師聯繫。
※以上如有未臻完善事宜,修正後再行公布。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9948號函辦理。
113學年度收費,全日班及半日班收費、退費規定,說明如下 :
(一)全日班: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二)半日班: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240元。
(三)第2胎以上/低收入戶家庭子女/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
(四)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及本市政府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五)幼兒有請假之退費計算方式: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需連續達上課日5日以上者或依法令停課不限天數,應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退費(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計算公式】:每月實際繳交費用×請假或停課日數÷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