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一、本社定名為「文華高中雅風國樂社」。
二、本社以增進國樂演奏技巧,培養團隊合奏之精神為宗旨。
三、積極參與全國音樂比賽,代表文華高中爭取校譽。
社員
一、社員之招收於每學期兩週內,凡本校學生皆可經由選填社團成為本社社員。
二、參與社務及活動時,須遵守本社一切規則。
三、準時參與分組及合奏練習,儘可能多參與暑訓、迎新、寒訓等七校聯合之活動。
四、精進個人技巧,提升合奏效率,並發揚社譽。
社團組織與職務
一、本社幹部為社長、副社長、團長、活動、服務、譜務、總務、樂管、美宣、組長組成。
二、本社幹部由高二全體幹部選舉產生。
三、各幹部之執掌分述如下:
1. 社長:領導社團,規劃統整社團事項,分配幹部職責、排定各幹部完成工作時限,負責向校方申請辦理活動,擔任暑訓主辦人。
2. 副社長:點名、請公假,填寫社團活動紀錄簿及輔佐社長,擔任寒訓主辦人。
3. 團長:於老師不在時負責帶領團練,為本社之學生指揮,擔任迎新主辦人。
4. 美宣:負責製作社團宣傳海報、道具、社辦佈置的文字宣傳與圖畫部分。
5. 總務:負責本社的大小支出並詳細紀錄保管社產。
6. 樂管:掌管社內樂器的去向,和友校的樂器出借、指揮社員搬樂器、樂器損壞修繕問題的處理,還有松香、調音器及備弦的保管。
7. 活動:擔任社團活動主持人。
8. 譜務:負責影印樂譜、拍照、保管團服,管理社團網站,影印開會相關文件。
9. 組長:聯絡各組老師、通知組員事情,在老師不在時指導組員、處理組內發 生的問題,買弦換弦、協助調音、和組員培養好感情。
10. 服務:維持社辦整潔,督促幹部打掃,禁止社員將食物以及飲料帶至合奏區。比賽或表演前,繪出場地樂器布置之平面圖與樂器上下台之動線,比賽或表演時,指揮所有社員搬樂器。
經費
一、本社經費向全體社員徵收之,每學期收一次社費。
二、金額由幹部評估決定。
幹部任期
一、本社幹部之任期為一年。
二、於每年四、五月期間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