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壹、本章程依學生社團組織活動準則有規定之
壹、本章程依學生社團組織活動準則有規定之
貳、本社定名為文華高中容華古箏社(以下簡稱本社)
貳、本社定名為文華高中容華古箏社(以下簡稱本社)
參、本社成立宗旨:
參、本社成立宗旨:
一、提供文華學生學習古箏之途徑
一、提供文華學生學習古箏之途徑
二、培養成員欣賞中國樂器之能力
二、培養成員欣賞中國樂器之能力
肆、本社團設於台中市立文華高級中學善群樓地下社辦社團教室3
肆、本社團設於台中市立文華高級中學善群樓地下社辦社團教室3
第二章 社員
第二章 社員
壹、凡本校學生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並成為本社社員(無論有無音樂基礎)
壹、凡本校學生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並成為本社社員(無論有無音樂基礎)
貳、本社社員參與本社社務與活動,遵守本社一切規則並推行社務,發揚社譽
貳、本社社員參與本社社務與活動,遵守本社一切規則並推行社務,發揚社譽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壹、本社幹部分為社長、副社、公關、網管、教學、美宣、譜務、總務
壹、本社幹部分為社長、副社、公關、網管、教學、美宣、譜務、總務
貳、本社幹部由本社之前一屆幹部選舉面試產生
貳、本社幹部由本社之前一屆幹部選舉面試產生
參、各幹部之執掌分述如下:
參、各幹部之執掌分述如下:
一、社長
一、社長
(一)代表本社出席各種會議
(一)代表本社出席各種會議
(二)聯繫指導老師
(三)召開幹部會議
(四)規劃並統整社團事項
二、副社
(一)填寫活動紀錄簿(於社課結束繳交至社活組)
(二)負責社團公假事宜
(三)協助社長
(四)負責會議記錄
三、公關
(一)負責與友社連絡、廠商洽談
(二)主籌校外活動事宜
四、網管
(一)管理經營社團社群帳號
(二)負責架設社團評鑑網站
五、教學
(一)社課帶頭練習、協助社師教學
(二)主籌課後練習
(三)掌控表演節奏
六、美宣
(一)設計活動相關之美宣品
(二)設計社團帳號相關圖片
(三)設計社服
七、總務
(一)保管社費
(二)詳細記錄本社收支情形
(三)負責填寫場地使用單
註:本社經費向全體社員徵收之,每學期繳一次,金額由幹部合議決定
八、譜務
(一)列印樂譜
(二)影印資料(如家長同意書、活動企劃書等)
第四章 會議
第四章 會議
壹、本社會議依一般會議章程行使之
壹、本社會議依一般會議章程行使之
貳、會議中須詳記其紀錄及各項決議之結果
貳、會議中須詳記其紀錄及各項決議之結果
參、會議職權:
參、會議職權:
一、討論檢討社務各項計畫
一、討論檢討社務各項計畫
二、議決並提報社團會議之召開事項
二、議決並提報社團會議之召開事項
三、擬定學期社團預算
三、擬定學期社團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