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國小家庭教育計畫
苗栗縣文峰國民小學推動家庭教育課程實施計畫
一、依據
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目的
(一)加強倫理教育,改進學生生活習慣,建立良好的家庭觀念。
(二)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共同維繫家庭幸福。
三、實施對象:全校學生
四、實施原則
(一)每學年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課程應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包括「親職教育」、「子職教育」、「兩性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內容。
(三)依照學生程度,設計相關課程或活動,讓學生參與或學習。
五、實施方式及內容:
(一)家庭教育日:配合縣府規定訂定每月10日為家庭教育日,由班導師將家庭教育議題以融入教學方式實施。
(二)家庭教育週:訂定每年母親節該週為家庭教育週,並配合辦理親職教育及慶祝母親節活動。
(三)親職教育活動:每學期以辦理一次為原則
1.聘請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同仁擔任講師。
2.與家長個別晤談或團體晤談。
3.辦理親子活動
(四)校慶活動:設計親子趣味活動,鼓勵家長參與。
(五)戶外教學:邀請家長共同參與。
(六)週二宣導:依照學校行事曆,由輪值導護老師選定家庭教育 相關議題內容做 20分鐘的宣導課程。
(七)家庭教育藝文競賽:辦理演講、寫作、書法等相關藝文比賽。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淮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家庭教育活動照片--校慶活動
109學年度親職教育
家庭教育---家事達人
洛神採收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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