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 2 梯次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尚有名額公告
※若逾報名職類已額滿,煩請應檢人至其他單位報檢,謝謝!
報名表販售截止日期為114年10月15日止,咖啡色牛皮紙包裝為 『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
1.塗改需蓋私章
2.照片2年內1吋彩色(用口紅膠張貼,勿用雙面膠)
3.英文名字與護照相同,若無護照可空白,本校將逕以漢語拼音轉換。(英文大寫字跡端正)
範例: 王小明 WANG , XIAO - MING ( 英文大寫,並分隔 , - )
https://www.boca.gov.tw/sp-natr-singleform-1.html
4.報考「免術」,檢附成績單,需有「術科 及格」的字樣。
※考生收到准考證後請務必先核對個人基本資料是否有繕打錯誤,如有請務必於收到准考證後立即來電告知需修正部份。聯絡電話:(06)656-3275轉245姜小姐,請考生協助配合,以利於系統上做資料修正,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1.請務必依報到時間前至本校各學、術科指定考場辦理報到手續
報到時請出示【1.准考證 2.身份證正本、駕照正本或貼有照片的健保卡-擇1】
辦理報到手續,兩者皆未攜帶者依規定無法參加報到及學、術科測試。
※【另提醒您,此為國家級考試,請勿攜帶學生證前來報到,謝謝!】※
2.參加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測試結束後,學、術科測試均及格者取得發證資格,請於現場繳交證照費新臺幣160元(為加快發證速度,盡量帶剛好呦!)。但因承辦單位尚需完成相關程序,所需作業時間依當日人數及資訊系統傳輸是否順暢而有所不同,應檢人請依承辦單位指引於休息室或現場耐心等候技術士證,俟完成程序即可取得,謝謝!
3.應檢人接獲通知時,請準時應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變更日期(除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
(自111年5月3日起實施)
【111年5月6日修正公告】完整版請詳閱連結←
八、申請退費:
(一)應檢人如於防疫期間,測試前已有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或與疫情相關等不適症狀或屬於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者(如隔離治療/居家照護/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等),於測試日無法參加技能檢定時,需事先通知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協助調移測試日,如無法調移合適測試日,檢附醫療院所開立證明(14日內就診證明),於測試日後1個月內,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辦退費;另屬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者(如隔離治療/居家照護/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等)需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佐證文件。
(二)應檢人如因配合衛生、教育單位屬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者,致與應檢日期衝突無法應檢者,請即時通知學術科測試辦理檢定單位,並檢具下列任一項證明文件,於1個月內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辦退費:
1.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確診)。
2. 居家(個別)、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或電子居家隔離通知書。
3. 居家(集中)檢疫通知書。
4. 健康關懷通知書。
5. 入境健康異常旅客配合衛生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
6.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7. 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開立該名應檢人確實為中港澳入境的學生、教職員工,無法參與檢定之證明文件。
8. 醫療院所開立證明(須註明發燒或嗅味覺異常或上呼吸道感染或經送採檢者或有與疫情相關等症狀)。
9. 測試辦理單位開立應檢人發燒聲明書/證明書。
10.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相關證明文件。
技能檢定>最新消息
【簡章】111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110.12.27公告)
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自111年1月5日至111年10月15日止):於販售期間請至全國全家便利商店購買。(咖啡色牛皮紙包裝為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白色包裝為全國技能檢定,購買時請特別留意)。
簡章內容(含收費標準、報檢資格等)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報檢人務請詳閱當年度簡章規定後審慎報檢,以維自身權益。
★★★簡章封面包裝及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預購流程,詳如網址 https://www.wdasec.gov.tw/News_Content.aspx?n=5279F68BA6EBB1E2&sms=DD855C7DF840A224&s=639F454E2D007D24
失聯移工確診案例!
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應檢人與模特兒有近距離且長時間接觸,基於防疫安全並降低可能風險,將本職類測試時程延後辦理。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自110年1月6日至110年10月15日止):於販售期間請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
(咖啡色牛皮紙包裝為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白色包裝為全國技能檢定,購買時請特別留意)。
二、簡章內容(含收費標準、報檢資格等)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三、報檢人務請詳閱當年度簡章規定後審慎報檢,以維自身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臺南市私立育德工業家事職業學校公告
(請廣為宣導並張貼於明顯處)
一、 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同一職類級別之技能檢定學科測試成績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為檢定合格。」
二、 基於職類規範及測試試題應與時俱進,確保應檢人具備符合當前職類所需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等原因,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0條規定,自104年1月1日起,學科測試及格成績不予保留。至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者,仍維持保留3年之規定。
三、 又為配合上開規定之實施,除原已公開之丙級學科試題外,原屬保密性之甲乙級學科試題題庫,皆於103年底公開供應檢人參閱。
四、 凡本年度報名參加技能檢定全測(即含學、術科測試)者,於學科測試前已知術科成績不及格時,縱因學科及格成績已不予保留,於下次報檢時仍須報檢全測(即含學、術科測試),應檢人仍得參加本次尚未完成之學科測試,累積應試經驗為下次測試預作準備。
請考生自行上網參閱影音檔,謝謝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自109年1月6日至109年10月15日止):於販售期間請至全國7-11便利商店購買。
(咖啡色牛皮紙包裝為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白色包裝為全國技能檢定,購買時請特別留意)。
二、簡章內容(含收費標準、報檢資格等)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三、報檢人務請詳閱當年度簡章規定後審慎報檢,以維自身權益。
1.塗改需蓋私章
2.照片2年內1吋彩色(用口紅膠張貼,勿用雙面膠)
3.英文名字與護照相同,若無護照可空白,本校將逕以漢語拼音轉換。(英文大寫字跡端正)
範例: 王小明 WANG,XIAO-MING ( 英文大寫,並分隔 , - )
https://www.boca.gov.tw/sp-natr-singleform-1.html
4.報考「免術」,檢附成績單,需有「術科 及格」的字樣。